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伍宏珍)“我現在每天都害怕接到法院的電話,實在是沒想到在成都你們都還能找來?!苯眨瑫h法院執(zhí)行局遠赴四川成都,成功幫助某股份有限公司被拖欠的貨款。
2012年2月,某股份有限公司與蘇某、謝某簽訂產品買賣合同。雙方約定蘇某、謝某以按揭方式購買某股份有限公司的20臺機械設備。某股份有限公司為蘇某的按揭貸款向銀行提供了擔保,因蘇某未按期償還銀行貸款,某股份有限公司為履行其擔保責任向銀行償還了貸款。后因協商不成,某股份有限公司訴至法院。經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,蘇某對涉案債務承擔還款責任,謝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。
案件進入執(zhí)行程序后,被執(zhí)行人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。法院調查發(fā)現蘇某、謝某在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間多次違反限制高消費令,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,涉嫌構成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罪。2024年8月,會同縣人民法院移交線索,正式提起追究被執(zhí)行人蘇某、謝某拒不執(zhí)行判決義務刑事責任法定程序。
為了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,執(zhí)行干警趕赴千里之外,找到了在四川省成都市的謝某、蘇某。
面對法官,蘇某、謝某再也沒有了僥幸心理。辦案法官向被執(zhí)行人釋明有能力履行卻故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,勸導主動履行義務,以免招來牢獄之災。面對即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后果,蘇某和謝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震懾力,慌忙表示懺悔并當場交付了10萬元款項,剩余部分表示將積極籌錢,分期履行。
今年以來,會同法院打擊拒執(zhí)犯罪移送線索4件,刑事立案3件。今后,會同法院將持續(xù)以打擊拒執(zhí)犯罪為抓手,堅持內部深度挖潛、外部聯動發(fā)力,加大對規(guī)避和抗拒執(zhí)行的打擊力度,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,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。
責編:周玉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